不得不承认,立森是个出手很大方的男人。我们一起逛商场,那些衣服的标价都是我好几个月的工资,我总是看了又看舍不得买,但是立森只要发现,立马拉我进试衣间,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下。虽然我没有钱,但是我更想为他省钱。后来选择约会地点,我不再逛商场,尽量找消费不高的地方,立森知道后,总说我这样的好女孩很少了。

可我也有别扭的时候,每次我们上街,不是像其他情侣一样手挽手亲密地并肩行走,他永远都是大步走在前面,我落下三五步跟在后面。我们在一起三四年,最让我窝火的是,他一直没有带我见他母亲。他的理由简单到毫无说服力,"你还小,等你长大了就带你去我家。"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