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信息技术发展,网络也越来越多地被恐怖分子用作组织、策划和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主要工具,迫切需要通过强化有关制度措施,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犯罪活动。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出于反恐需要,在相关立法中规定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协助义务。比如,美国在《通信协助执法法》等相关法律中,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为执法人员实施合法监听等提供协助,并对加密处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。

中国的《反恐怖主义法》草案中,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防范、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,是完全合理的。这一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,也不存在留"后门"问题,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。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,不要搞"双重标准"。

问:昨天你提到,叙利亚外长即将访华是中方推进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努力的一部分。中方是否就此与美、俄等国进行了沟通?
答:王毅外长在纽约出席叙利亚国际支持小组第三次外长会期间,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密切沟通。这次会议体现了各方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进程的意愿。我们愿与各方共同努力,推动这一进程不断取得进展,使叙利亚局势能够走出当前的困境,叙利亚人民能够早日重新过上好日子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