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关于日本与印度开展核能合作,中方一贯认为,各国在遵守国际核不扩散义务的前提下,有权和平利用核能并开展相关国际合作。有关合作应有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。

关于日本与印度开展高铁合作,近年来,亚洲各国都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推动国家发展,这是一个普遍现象。中国和印度之间也有高铁合作,我们愿与印方一道,推进相关领域合作向前发展。

关于此访联合声明中涉及南海部分内容,我要指出的是,中方一贯尊重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,中方在南海驻守岛礁进行建设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,合情、合理、合法,不针对任何国家,也不影响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。我们希望域外国家尊重域内国家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努力,而不是相反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