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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“打”奉陪到底,全球接到通告,中国用中英双语,跟美国算总账

时间:2025-08-29 23:17:41        来源:都市军事

 众所周知,在所谓“印太战略”的驱动下,美国这几年拉帮结派,或直接或间接的不断在台海和南海制造麻烦。

台海方面,美方不仅持续与岛内“谋独”势力相勾结,还与其所谓的盟友以过航台湾海峡的方式,狂刷存在感。

在南海方面,美国在背后不断怂恿菲律宾,以所谓补给,护送,执法”之名,刻意制造摩擦。

上月中旬,菲律宾海警9701船以所谓“护送”的名义,与其两艘公务船不顾中方主权,恶意逼近黄岩岛。在中方执法人员依法维权的过程中,菲方船只故意冲撞中方正常执法的海警船。

而在本月13日,美军更是亲自下场,其海军阿利·伯克级“希金斯”号与独立级“辛辛那提”号,未经我国许可,直接闯入黄岩岛领海。从公开航迹和靠近节奏看,有着临时调整的特征,更像一次‘观察反应’的试探。注意,临时不等于随意;更像一次“看你反应”的试探。而这一系列的事件,美国都打着所谓自由航行的旗号。

那么这里就不得不说一句了,所谓的“自由”到底自由了谁?

“航行自由”是国际法项下的权利安排,是为了保障民用航运通畅。它并不意味着军舰在任何敏感海空域都可不受约束地高频活动。

所以,美国口中的“自由航行”,关键不在“自由”,而在谁来定义“自由”。

众所周知,美国为了维持自己所谓的霸权,不管是为了威慑还是安抚,其庞大的航母战斗群都要频繁调动。对美方而言,它更像一张维护自己霸权的全球通行军事机动许可证。换言之,所谓的自由航行就是美国为了达到自身目的,而包装成的“秩序维护”。

那么既然美国铁了心要以所谓的自由航行不断搞事情,那么要"打",我们肯定就会奉陪到底。8月25日,我国权威机构发布了《美式“航行自由”法律评估报告》,而且是中英双语

这意味我们以对外“通告全球”的格式:把美国惯用的法律口径、操作清单与国际法规则逐项说明。

这份报告的思路很清晰:先把美方常用的法律观点归纳出来;再对表其实际做法与国际法差距;然后审视其限制沿海国权利是否站得住脚;最后做合法性与合理性评估。归根到底,报告给出了三个关键词——不法、无理、双标

怎么个不法?

第一:

美国无视基本事实,公然宣称台湾海峡、南海个别海域存在所谓的“公海走廊”,好像只要自封一个“走廊”,就能绕开沿海国家的合法权利。

此外,在《海洋法公约》中并没有这一法律术语,真正的概念是“领海、毗连区、专属经济区、公海”等。所以用不存在的概念去包装自己的侵权行径,这就是不法。

第二:

在他国专属经济区长期实施高强度军事测绘与情报活动,并概括性归入“航行自由”。要知道,EEZ并非“什么都自由”的海域,沿海国对资源、环境与秩序维护有着明确权利,美国把军事侦查混充成单纯“航行”,这是赤裸裸的越界行径

怎么个“无理”?

第一:

相关海域商船正常通行从未被阻,所谓“护航航运”的前提并不存在。美方却以军舰高频穿行的方式,刻意制造紧张氛围。地区安全环境一旦恶化,航运保险成本和溢价自然随之上升,最终压力转嫁给周边国家和正常商贸活动。

第二:

美国明知某些地区热点敏感,还偏要“说走就走”,踩一下底线、看一下反应。这无疑会拉高擦枪走火的可能,让危机管控体系形同虚设。给别人制造不确定性,本身就是无理。

通过“联合巡航”“护送”“执法”层层叠加,把技术性、执法性的分歧转译成政治对立与舆论压强。这不是解决问题,是制造问题,同样无理。

怎么个双标?

第一:

频繁援引《海洋法公约》里对自己有利的部分为自己的行径背书。而到了争端解决、义务承担时,又以“非缔约国”跳开。而更加可笑的是,美国自1979年确立“航行自由计划”,至今依旧不是《海洋法公约》缔约国。美国用公约的部分规则去要求他国,却不接受公约框架下的义务与争端解决机制约束。选择性“守法”,这就是典型的双标。

无视中国主权,在台海、南海强调军舰军机“应该享受所谓的自由”,当他国舰机靠近美国本土或阿拉斯加、夏威夷近海时,却迅速贴上“挑衅”“威胁”标签、发布临时禁航/演训区、高压跟监。换言之吗,对外要特权,对内设门槛,两头都占,更是典型的双标。

除此之外,这份评估不是泛泛而谈,而是逐点核对:军舰“无害通过”、救助入境、过境通行、群岛海道通过权、“国际水域”说法、岛礁法律地位、直线基线与远海群岛领海基线、专属经济区(EEZ)军事活动、防空识别区(ADIZ)、历史性水域等共11类敏感议题,系统比对美国主张与国际规则的错位。

“航行自由”当然重要,但它从不是“军舰任性”的免死金牌。咱们这次把“账本”摊开,是对规则的澄清,也是对地区稳定的负责。